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肇庆市公安局关于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户政业务服务方式的公告

肇庆市公安局关于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户政业务服务方式的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要 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减少办事群众跑动和聚集, 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推广倡导 零跑动"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粤省事"办理。"粤省事"已上线 37 项户政(治 安)服务事项并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建议群众尽量通过"粤 省事"平台网上办理户政(治安)服务。"粤省事"入口和业 务事项清单及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粤省事公安户政(治安) 服务指南》。   二、提供就近和延时办理。建议群众尽量通过身份证自助申 领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通过自助发证机领取已 制好的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丢失的,可在 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就近换领、补领。群众持有的《户口迁移 证)) <<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证件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 均予以办理业务。各级户政窗口提供延时服务,周六和节假日 可预约办理业务。各级户政窗口和自助机终端办理地点、可办理事项、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肇庆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 信息表》
  附件 :1、粤省事公安户政(治安)服务指南
  2、肇庆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信息
肇庆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0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