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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遏制疫情蔓延,现就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接收实习人员期满考核材料,暂停办理2020年第一期实习人员面试合格及不合格考核手续。申请实习网上流程可正常操作。
  (二)暂停实习人员岗前培训及实习人员笔试、面试考核。
  (三)暂停办理申请律师会费减免;律师转入、转出我市执业;停止执业等所有律师业务。
  (四)暂停办理人才交流中心所有业务。
  (五)暂停接待、受理投诉律师相关业务。
  如急需办理涉及上述第(三)项内容业务的,可先将相关登记表邮寄至会员部等候通知,涉及补缴会费可以网上转账方式办理。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  天津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收
  联系电话:58951988-8051
  汇款信息:
  名   称:天津市律师协会
  账   号:1229043506105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天津迎水道支行
  恢复办理时间可随时关注天津市律师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律师注意做好防护措施,主动佩戴好口罩,配合可能进行的体温测试、消毒等防控措施,尽可能采用线上或电话沟通方式进行,尽可能避免人与人当面接触,务必保护好个人的健康安全。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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