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期免息措施操作指引有关条款的通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期免息措施操作指引有关条款的通知


各分局:
  我局于2020年5月22日印发《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期免息措施操作指引的通知》(下简称“原《通知》”),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我局决定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支付完50%的出让价款并缴纳契税就可以办理开发报建”的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出让地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恢复原流程执行。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