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川商服贸〔2020〕4号)
各市(州)商务(会展)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指导帮扶企业降低损失、渡过难关。
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审批和备案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展览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积极协调地方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财政、海关等有关部门,结合地方疫情防控和展览业工作实际研究出台政策举措,给予展览企业特殊时期的支持和服务,对延期或者暂停举办的展会,再次申请备案给予绿色通道。
联系人:李涵联系电话:028-83225950
传真:028-83224675/83223610
邮箱:scswtfwmyc@163.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2月27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