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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住宿业入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住宿业入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文旅发〔2022〕77号)


各区文化旅游部门、各旅游住宿企业:
  根据市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措施有关要求,对旅游住宿业入住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提醒来沪返沪入住宾馆酒店人员做好信息报告及核酸检测工作。旅游住宿企业要提醒来沪返沪入住宾馆酒店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在抵沪前,通过随申办“来沪返沪人员服务”小程序,准确详细填报相关信息;在抵沪时,严格落实“落地检”,且在24小时内完成第一次核酸检测;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住宾馆酒店主动履行报告义务,完成“三天三检”。   2、配合属地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通过行程卡查验,旅游住宿企业发现国内涉疫区域(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重点地区、重点关注区域旅居史)来沪返沪入住宾馆酒店人员的,要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不能“一拒了之”),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场所,及时报告属地街镇,配合属地对其采取相关管控措施。   3、强化“四码”必检管理。推动场所码、随申码、行程卡、核酸检测信息(“四码”)必检管理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在旅游住宿场所入口处展示“场所码”或设置“数字哨兵”,做到“应设尽设、逢进必扫、逢扫必验”。   4、加强外出返回住客查验。进一步加强对外出返回旅游住宿业场所入住人员“四码”必检管理,坚决杜绝以房卡查验替代“四码”必检管理,确保所有入住人员入住期间持续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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