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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卫应急字[2017]1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冬春季节是H7N9、H5Nl、H5N6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H7N9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应急函〔2016〕1157号)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疫情防控领导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组织专家会商,专家认为,2016年冬季我国仍将出现H7N9、H5Nl、H5N6等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针对H7N9、H5Nl、H5N6等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形势,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清醒认识,坚持“高度重视、统一领导、依法处置、科学应对”的原则,在辖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认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疫情源头治理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人群患病发生
  活禽经营市场是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的最主要的感染来源。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牵头领导下,加强与活禽经营市场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配合其开展活禽经营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等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降低人群感染风险。在疫情高发期,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等防控建议,及时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   三、做好疫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及早发现疫情及其隐患
  各区要继续做好辖区内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养殖业从业人员、活禽运输售卖人员等重点人群监测,以及活禽经营市场外环境标本监测和报告,尤其要做好聚集性疫情的监测。要加强对监测资料的分析,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及早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建议并组织落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区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研判全国疫情形势,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我委卫生应急办公室。   四、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各区要按照国家相关预案和防控方案要求,根据当地防控需要,完善本地应急预案、方案和防控工作具体流程。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增强病例发现报告意识,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的能力。落实好相关检测试剂、耗材、有效抗流感病毒药物、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品的储备,明确调用程序,确保上述物资可及时有效地使用。   五、及时有效处置疫情,减少重症和死亡
  疫情发生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和防控方案、诊疗方案、院感防控指南等,落实好病例医疗救治、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措施。同时,要切实抓好早诊早治和重症救治工作,加强病例诊疗工作的指导,尽早使用有效抗病毒药物,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一旦发现疑似聚集性疫情,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其密切接触者,并做好院感防控、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医学观察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六、加强健康宣教,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向广大群众宣传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重点做好对易感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降低感染风险。要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同时,引导新闻媒体合理使用“H7N9”和“H7N9病毒”等简称,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范炒作。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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