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 制定机关: 抚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2.11.20
- 施行日期:2022.11.2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抚顺市高低风险区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即日起,对抚顺市风险区调整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顺城区葛布街道阳光社区格林逸水苑10号楼1单元 新增低风险区:
顺城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