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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一步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0〕264号)


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保障本市建筑施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的,依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的,自发文之日起将相关承诺材料发送至公共邮箱进行核查(邮箱地址:zhujianweis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申请单位名称及补充材料名称,附件材料打包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三、依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交有关事项的通知》(京社保发〔2020〕2号)及《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20〕 7号),属于中小微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时,可在业务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如: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截图等)。   四、市区住建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核查和执法力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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