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自然资函〔2022〕84号)


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局、有关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
  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业部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2】312号)要求,为做好全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防疫指导手册
  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4月27日

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孙春兰副总理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行业部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防疫形势,有序组织人员返岗,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发展秩序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二)坚持分类管控、精准施策。对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分类细化防控管理具体措施,全力消除疫情传播风险。
  (三)坚持严格标准、稳步推进。统筹安排好返岗复工的标准、规则、程序和时间安排,分时分级、有力有序组织人员返岗复工。
  (四)坚持压实责任、闭环管理。以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为重点防护主体和责任主体,切实构筑抗击疫情的严密防线,坚决守住不出现聚集性、群体性疫情底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台培青担任,成员由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范强、副厅长张树宝,省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局分管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省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局等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所属地质勘查单位复工复产防疫防控工作;其他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复工复产防疫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三、适用范围
  吉林省本轮疫情已经进入巩固成果、动态清零、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为从严从紧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反复,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本方案适用时间范围自发布之日起至属地疫情结束为止。   四、复工复产条件
  (一)单位复工复产条件
  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在本单位无疫情条件下,要具备“六个到位”:
  1.组织机构建立到位。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要成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协调、保障等工作。积极对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街道社区及定点医院等,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第一时间报送有关信息。
  2.应急预案制定到位。组织制定本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人员管控、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等细化具体举措,明确工作要求。规范设立隔离观察区,对密接、次密接人员,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3.工作方案编制到位。编制本单位《工作方案》和《防疫指导手册》,做到有方案、有预案、有手册、有保障。
  4.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生产生活防疫要求,设立异常人员隔离间,设置标识醒目的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做好废弃防疫物资和垃圾分类,并定期清运。及时对室内办公环境、出入车辆及作业装备进行全面消毒。
  5.物资储备保障到位。储备必要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盒、洗手液、消毒纸巾、橡胶手套、温度计、测温仪等防疫防护和生产生活物资,满足单位复工复产的办公、生产和食宿条件。
  6.防疫防护培训到位。开展防疫防护常识培训,教育引导员工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疫防护技能,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要求,做好心理疏导。
  (二)人员复工复产条件
  优先安排防范区(无疫小区)人员返岗,对封控区、管控区人员要认真甄别是否具备返岗条件,原则上非必要不安排。封控区、管控区人员确有需要返岗者,由单位安排至少7天的缓冲隔离,期间单人单间,不与其他人接触,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1.在封控区、管控区内居住人员,所在楼栋近7日内无新发病例,且7日内不属于密接、次密接人员,近7日内3次以上核酸检测为阴性,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返岗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2.在防范区、无疫区内居住人员,近7日内3次以上核酸检测为阴性,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个人健康承诺书,返岗当日抗原检测阴性。
  3.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接受治疗人员,出院一周内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正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密接、次密接人员,一律不得复工。   五、复工复产时间安排
  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的复工复产时序组织实施。   六、复工复产程序
  履行“报备+承诺”程序。“报备”,即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承诺”,即出具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承诺按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严密组织复工复产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单位不能复工复产。具体分以下两类:
  (一)国有地质勘查单位
  向各自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出具承诺书,经各自主管部门指导认定,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单位,可以复工复产。
  (二)其他地质勘查单位和测绘单位
  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备案并出具承诺书,经属地自然资源部门实地指导认定,满足本方案复工复产条件的单位,可以复工复产。   七、防控管理措施
  按照《吉林省地质勘查和测绘单位防疫指导手册》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   八、其他
  省地矿局、有色局、煤田局等国有地质勘查单位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制定本系统地质勘查业务相关《工作方案》和《防疫指导手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地质勘查单位联系人:徐春雷
  联系电话:0431-88550086、13578782701
  测绘单位联系人:徐辉
  联系电话:0431-88550150、18946766382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