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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0年2月3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在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来访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贵阳市有关防疫安排,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 网络信访。请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 热线电话。2月3日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0851-86697835(第十检察部)、0851-86697808(案管办),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办理好群众反映的控告申诉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对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二、人民群众若有举报线索或相关诉求向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进行:
  1. 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贵阳市云岩区威清路26号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邮政编码: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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