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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城管发〔2021〕15号)


鼓楼、云龙、泉山、铜山、贾汪区城市管理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综合执法局:
  当前,国内多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特别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环卫作业人员感染发生疫情,已扩散至多个省市地区,做好防控工作刻不容缓。各区环卫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区级部门监管职责,积极部署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各区除制定本辖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外,要督促辖区各保洁企业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预案制定要充分考虑环卫作业队伍集体隔离造成某一片区、某项作业无法正常开展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详细、可操作、安全可靠的应对措施,特别是道路清扫保洁企业、生活垃圾收运单位、生活垃圾处置企业。   二、积极做好疫苗接种
  根据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8月2日交办单(〔2021〕111号)要求,8月4日前要完成主城区环卫工人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全面覆盖、不漏一人。各区要履行区级部门监管职责,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做好自行负责的中转、清运等作业、管理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同时,督促各保洁企业抓紧做好环卫人员疫苗接种,确保辖区环卫系统人员疫苗接种全覆盖。   三、建立疫情防控台账
  各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台账应全面详实,涵盖应急预案,疫苗接种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工种、岗位、工作单位、未接种原因等),防护物资(口罩、手套、防护服、消毒液、帐篷等),人员上下班消杀记录,设施设备设备消杀记录等   四、相关要求
  1、各区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明确1名具体联络员,于8月3日下午5:00点前将联络员信息报至徐州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xzhwc@163.com,83723000),并由联络员于下午5:00前扫描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群二维码进群。
  2、近期市政府、市城管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疫情防控台账进行检查,请各区做好各项数据摸排,建立专项台账,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共同构筑市区环卫系统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
  附件:1、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群二维码
  2、交办单(〔2021〕111号)(略)
  附件1
  市区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群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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