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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金融助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关于金融助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的通知


各银行机构、农业担保机构:
  为全力保障蔬菜等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强化金融助力蔬菜等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稳产保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各银行机构要主动与各市州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沟通,下沉服务、上门服务,积极对接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需求,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对符合国家《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文件要求的企业,要指导其与农业农村、发改等部门沟通,尽快纳入全国性名单,争取央行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等低成本资金支持。   二、提高信贷资金投放效率。银行机构要科技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服务质效,丰富信用信息数据,改进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式,设立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提高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信贷的响应、审批、发放效率,及时将“菜篮子”工程重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贷款发放到位。   三、降低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政策性银行要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积极运用资金优势,开展中小银行转贷款业务,重点支持加大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商业银行要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根据LPR的形成机制合理确定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农业担保机构应依规简化评估手续,为当前茬口定植生产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政府财政独资融资担保公司对“菜篮子”工程重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3%以下。   四、建立金融支持蔬菜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各单位要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各银行机构、各农业担保机构对专项再贷款发放情况、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投放情况做好统计监测,加强贷后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于蔬菜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吉林省蔬菜增加市场供应政策尽快落实见效。   五、强化资金奖补支持。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部门将各金融机构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扩大蔬菜生产增加市场供应支持政策的通知》情况纳入2020年吉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奖补范围。
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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