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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计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计量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计量保障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计量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动联系沟通,充分了解需求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防疫、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机场、车站、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居民社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测温设备的使用单位(组织)沟通联系,了解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测温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需求,协助市质计所共同完成相关任务,为打赢我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阻击战提供计量保障。   二、畅通检测渠道,做好服务保障
  对有相关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各级自身有能力检测的,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检定、校准等计量技术服务,根据需要主动上门服务。对需协调上级技术机构检测的医疗仪器和测温设备,要第一时间上报。市质计所已开通疫情防控设备检测绿色通道,做到“随叫随到、随送随检”,全力配合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应急管理,确保工作落实
  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稀土高新区质监分局和市质计所要提高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计量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坚决把防控的需要放在首位。制定疫情防控计量工作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市局计量科科长张晓玲  手机:13847224870;
  市质计所副所长李永滔 手机:13039559999。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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