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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许昌市城区喷洒消毒剂的通告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许昌市城区喷洒消毒剂的通告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1月24日起,全市环卫系统在加强对公厕、生活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收运车辆等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消杀的基础上,决定自2月2日起利用雾炮车在城区喷洒消毒剂,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喷洒时间及范围
  (一)喷洒时间:
  2020年2月2日起每天两次,具体时间为:22:00-23:00一次、3:00-4:00一次。
  (二)喷洒范围:
  城区所有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区域。   二、注意事项
  此次喷洒的消毒液对人畜无害,为不影响广大居民生活,建议市区居民于21:30前关闭门窗,尽量不要外出,如遇到雾炮车喷洒作业时请注意避让。同时要保持良好心态,树立战胜疫情信心,采取相应措施,科学预防,正确应对,防止疫情传播。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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