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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义务的通告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义务的通告
(昆应疫指[2020]30号)


  为依法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广大市民群众健康监测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义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昆人员以及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的人员必须使用“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微信小程序扫描二维码,如实登记有关信息。   二、各行业组织、用工单位要告知返岗人员,督促其提前进行扫码登记。   三、入昆人员以及在昆明行政区域间流动的人员要积极配合社区(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疫情检查工作,主动出示信息登记成功后生成的二维码。
  自2020年2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启动“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扫码工作。对拒不履行登记义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市民群众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操作说明
  一、用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进入“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小程序。
  二、在信息申报页面,填写姓名、性别、证件信息、手机号、身体状况、体温、出发地、出发时间、到达地、到达时间等信息;有同行人员的,填写同行人员信息。
  三、填写完成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提交。提交后,将生成申请信息,可在需要时重新扫描上述二维码进入,或保存当前信息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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