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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工地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
(琼建质函〔2020〕77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新加坡、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建筑工地出现大面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及登革热疫情爆发的情况,为积极应对国内外疫情新变化,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统筹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复工复产工作,为复工复产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批示,结合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琼肺炎指〔2020〕102号)、《海南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琼建质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加强我省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八条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责任到人。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的首要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参建各方要抓好“一责两案一管理”,即落实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制、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管理制度。   二、严格人员返岗管理、做好来琼人员登记。用工企业复工前制定详细的用工计划,包括返工时间、工程量、用工人数、来源地等内容。不得私招乱雇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不得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严格按照我省关于风险管控地区防控措施要求做好来琼人员登记和管理。   三、强化返岗人员健康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档”制度,掌握人员健康和流动情况。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尤其是体温监测,严禁带病上岗。控制工地内的人员密度,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和集体性室内活动,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的距离。   四、实行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地必须测量体温,通过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考勤、登记和核查后进入施工现场。对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进行体温检测,出现体温超过37.3℃、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现场实行“健康码”、“实名制”管理,实现一人一码、扫码入场;工地指派专人负责查验通行人员“健康码”。鼓励使用“人脸识别+电子围栏”技术,规范个人防护,加强人员进场管控。   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严格公共场所消毒管理。建筑工地是登革热高发场所,应全面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治理,清除积水,定期清理容器,加强居住生活场所的防蚊灭蚊工作,加强发热可疑病例的监测排查工作。工地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办公、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处理。加强食堂、宿舍等人员经常活动的聚集场所以及洗手间、洗漱间的环境卫生,配备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加强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加强通风换气,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食堂炊具餐具一用一消毒,对餐厅环境每天消毒,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加强个人防护,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加强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清洁消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六、严格控制每间宿舍住宿人数。加强宿舍通风换气,若自然通风条件不足,应安装鼓风机、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确保室内充分通风透气。严格住宿管理,杜绝工人在不同宿舍间相互串门或聚集,离开房间进入公共区域时必须佩戴口罩。加强保洁消杀,每天早晚2次对集体宿舍进行清洁消毒。   七、组织上岗人员现场疫情防控教育。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启动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常态化。在显著位置采取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和防护技能。宣传教育选择开阔、通风良好的场地,分批次进行,避免人员聚集。优化工序衔接和施工工艺,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八、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例或者确诊病例应该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保持机制运转顺畅,及时联系专业机构,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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