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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波证监局关于恢复开放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公告

宁波证监局关于恢复开放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公告


  根据宁波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和信访工作实际,宁波证监局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即日起恢复开放。鉴于目前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人员到群众来访接待场所办理信访事项的,请携带身份证并登记身份信息、主动出示通行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断,不得进入群众来访接待场所。   二、进入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尽量减少逗留时间。   三、因疫情尚未结束,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请尽可能不同时来访。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请派出1-2名代表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请勿聚集。   四、提倡通过来信、来电和网上信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投资者的各项诉求,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信: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37号天润商座A座10层,邮编:315040。
  来电:证监会服务热线:12386,宁波证监局咨询电话:0574-87325122。
  网络:证监会网站“举报专栏”(网址http://neris.csrc.gov.cn/jubaozhongxin/)。
  群众来访接待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737号天润商座C座1201室。
  请来访人员遵守以上规定,积极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大家的安全和健康。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举措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宁波证监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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