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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全市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四、市、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相关单位要保证力量,坚守岗位,其他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工作,保障好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用品供应。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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