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并将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通知如下:
设立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和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均为40元/次。 新增项目按甲类管理,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项目试行价格表
编码 | 项目 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支付 类别 | 备注 |
25040391800 | 新型冠状病毒IgG抗体(包括总抗体)检测 | IgG(包括总抗体)。样本类型:血清或血浆。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加免疫试剂,检测,质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次 | 40 | 甲 | 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学特征的患者。 | |
25040391900 | 新型冠状病毒IgM抗体检测 | 样本类型:血清或血浆。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加免疫试剂,检测,质控,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次 | 40 | 甲 | 医保支付范围限发热门诊或具有新冠肺炎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