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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呼交发〔2021〕13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管办: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扩散,国内多地出现多点散发及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趋于紧张。临近春节,我市人员流动大幅增加,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多,为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健康安全,欢度祥和佳节,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主动压缩和取消各类聚集性活动。   2.倡导干部职工春节前后尽可能减少走亲访友,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大型活动。原则上非必要不出自治区,不跨省、出境过年,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得批准离开自治区。   3.如有必要离开自治区、离开呼市的,必须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履行外出请假登记备案手续,外出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外出期间及返回呼市后,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管控要求。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的,根据情节给予一定处理。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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