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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西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疫情防控告知书

山西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效保障广大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与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涉及考生的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须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填报信息,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向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应试人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提出意见后,原则上不准予参加考试。
  2、签订健康承诺书。10月21日至10月30日,须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同上)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并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3、做好疾病预防。尽量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自觉预防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传染感染,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考。异地考生请注意择选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
  4、做好个人防护。赴考点出行时,须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均要佩戴口罩,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5、遵守防疫要求。须每场考试提前7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应当接受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正常进入考点。
  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温异常的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须由考点防疫副总监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评估后决定是否参考。
  6、严惩瞒报行为。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省司法厅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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