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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甘肃省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总体部署和《甘肃省安全生产领域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防疫一体化管控体系,落实落细复工复产和防疫工作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疫情防控科学有效。   二、落实责任
  (一)切实履行综合监管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监管主体作用,督促指导住建、交通运输、商务、文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认真落实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二)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各地要对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坚守“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疫情必须全力防控”的底线,落实属地分级监管原则,市县按照企业规模或隶属关系,一个企业明确一个监管部门,减少监管层级和重复检查,降低不必要的督查检查频次。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安全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加强本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三)坚决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防疫一体化管理体系,坚决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落实“一企一册”(省应急厅制定了《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供企业参考,见附件1)、“一岗一单”、“一人一卡”、“一日一报”管理机制,实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人员体温检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分批分散用餐、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关键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分片督促复工复产工作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一体化,下沉工作重心,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提高坚实保障。省应急厅成立由厅级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分区域督促矿山、 危化、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督促其它重点行业管理部门抓好落实(督查分组名单附后,见附件2)。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成立分片工作小组,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创新工作方式
  综合运用视频和电话调度、网上巡查、“四不两直”、现场督查指导、组织专家上门服务、受理并查处群众举报等方式督促各地、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责任措施落实。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服务。
  (三)强化指导服务
  坚持“监管与服务、监管与指导”两个结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将复工复产变相审批,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和困难,重点加强对涉及生产消杀类、防护物品的企业、保运转企业和其他高危企业的服务。必要时借助专家力量提供业支撑,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服务和现场指导。
  附件1.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
  2.省应急管理厅督查分组名单(略)
  附件1
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指导手册

  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各自实际,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复工复产前防护措施
  1.员工健康状况排查。对员工逐一进行健康状况排查,外地返厂人员按防疫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对重点疫区人员实施重点追踪管理,所有返岗或新聘人员达到防疫健康要求。
  2.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结合职业健康培训教育,警示告知等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上下班防护。员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4.人员出入登记管理。疫情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进出,配备人员设置测温点,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登记通讯方式等必要信息,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阻止其进入厂区。
  5.员工心理健康疏导。了解疫情影响员工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员工焦虑恐惧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对感染或疑似员工、新冠肺炎高发地区员工的歧视。   二、生产过程中防护措施
  1.定期通风换气。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情况下使用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保证空调系统供风正常安全。人员聚集场所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2.搞好环境卫生。定期对公共区域、会议室、宿舍、更衣室、淋浴室、食堂、电梯、门把手、通勤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处理,对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进行清洗消毒。酒精消毒后禁止吸烟、加热、动火作业。
  3.减少人员聚集。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做好个人防护。员工下班回家后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活动。
  4.全程佩戴口罩。对员工配发口罩,工作时段员工全程佩戴口罩。对风险较高岗位人员配备达到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5.养成卫生习惯。保证洗手间及水房设施正常使用,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及相应的卫生、消毒用品。员工养成勤洗手习惯。员工分批分散更衣及淋浴,员工避免握手、递烟、倒水、拥抱等礼节性接触。
  6.分批分散用餐。员工用餐实行采取错峰就餐或分餐制,提倡员工自带餐食、分散用餐。需在食堂用餐的应分桌,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配餐送餐。
  7.控制安全距离。员工在保证正常作业、安全作业前提下,尽可能拉开岗位间距,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8.完善管理服务。关停俱乐部、健身房等非生产必需的服务设施,停止使用内部人事考勤指纹机、自动贩卖机,严格内部便利售货点商品销售,必要时可由专人配送所需生活物品,防止交叉感染。   三、疫情应对处置
  1.设立隔离观察场所。临时设立隔离观察场所,具备基本洗消功能,保证相对独立,通风良好。
  2.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属地联防联控机构和防疫部门建立畅通联系渠道,接受防疫部门指导,与就近医疗机构或定点医院建立联系。
  3.做好应急准备。制订规范的疫情处置预案,做好防护装备、车辆、物资等方面的准备。
  4.规范有序处置。当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时,全程佩戴口罩到隔离区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机构,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人员隔离观察、转运送诊、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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