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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粤财农〔2020〕8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市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菜篮子”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减免农业信贷担保相关费用
  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12月底,省农担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双控”范围的新增政策性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即对贷款主体按照0.5%-0.75%收取担保费。   三、尽快拨付使用和统筹用好相关资金
  各地要尽快拨付使用省下达的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生产救灾等相关资金,用好省级涉农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力支持做好农业恢复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省级下达的涉农资金,市县在完成相关考核任务基础上应加大统筹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对于已经报备的项目,如需调整资金用途,可按规定进行调整并按程序重新报备。   四、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
  为解决受疫情影响出现的农产品流通难和滞销问题,市县要积极利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省级涉农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重点用于清洗分级、预冷包装、烘干脱水等乡镇和村级仓储保鲜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完善补贴政策,鼓励有关企业扩大禽肉、水产品收储,解决过剩滞销问题。省级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各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执行中央和省的政策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5日

  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20〕6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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