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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金规〔2022〕1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银行机构、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4号)相关金融政策,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现将《(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
哈尔滨市金融服务局
  2022年3月29日

  附件
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实施细则

  为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4号)相关金融政策,结合我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主要措施
  1.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政策实行名单制管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2.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设立20亿元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用于分担金融机构贷款风险。
  银行机构对纳入重点支持范围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符合有关要求的贷款的,由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银行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按一定比例分担贷款风险,撬动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
  按照每行单户原则核定单户企业在贷款行享受风险分担机制的贷款总额上限,原则上,每家银行单户中型企业享受风险补贴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小型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单户微型企业(含个人工商户)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0个基点。
  3.银行从名单中选择确定支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采取免抵押信用反担保方式见贷即保,年化担保费率按照0.5%收取。
  4.对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制造业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选择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对单户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贷款担保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担保费全额减免。每户仅享受一次。   三、申请程序
  (一)重点支持企业名单申请程序
  企业可登录哈尔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jrfw.harbin.gov.cn/)申报,也可自行下载申请表格,填报后报所在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原则上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异常企业名录的企业不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相关部门按周审核确认企业申请信息。
  1.通过哈尔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的企业,由该平台将企业申报信息推送至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
  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后,将初审结果上报市行业主管部门。
  2.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将名单推送至市金融服务局,由市金融服务局推送给银行及融资担保机构,并在哈尔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外公示。
  3.企业可通过哈尔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审核过程和申报结果。
  (二)担保费全额减免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也可以直接向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减免申请。
  2.对于行业主管部门已完成行业类型和中小微划型认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直接受理并决定是否兑现。
  3.对于暂未完成行业类型和中小微划型认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重点支持企业审核流程,先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受理并决定是否兑现。   四、附则
  1.中小微企业划型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参照划型。
  2.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政策申请由市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旅游、文化娱乐行业政策申请由市文旅部门牵头负责;教育行业政策申请由市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体育行业政策申请由市体育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政策申请由市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制造业政策申请由市工信部门牵头负责。
  各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市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担保费减免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1
  重点支持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业分类企业划型
注册地(精确到区县)经营收入(单位:万元)净利润(单位:万元)企业征信是否有逾期
贷款需求额度(万元)贷款实际用途拟合作银行实际控制人及配偶征信是否有逾期
现有贷款余额(万元)企业贷款行实际控制人现有经营性贷款余额(万元)实际控制人经营性贷款贷款行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财务负责人财务联系方式

  附件2
市财政出资的担保机构名单
  1.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4630777   2.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51-84686598
  附件3
关于全额减免保费的申请

XX担保公司:
  (申请企业名称)为纳入我市重点支持范围并且从事(行业)的(中/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名称)向(银行名称)申请的()万元借款由贵公司担保(借款合同号:XXXXXXXXX,保证合同号:XXXXXXXXX,担保服务合同号XXXXXXXXX),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担保费XX万元。现(申请企业名称)根据《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金融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贵公司申请全额减免该笔借款的担保费XX万元。(申请企业名称)承诺:   1、本次申请系(申请企业名称)首次根据实施细则申请保费减免;   2、本次申请后,(申请企业名称)不再根据实施细则向任何担保公司申请保费减免。
  特此申请。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件4
各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及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教育局:
  道里区教育局 84691342
  道外区教育局 57673829
  南岗区教育局 87573596
  香坊区教育局 51860126
  松北区教育局 88080035
  平房区教育局 86815145
  呼兰区教育局 57332640
  阿城区教育局 53722692
  双城区教育局 83363016
  尚志市教育局 53329766
  五常市教育局 53532356
  依兰县教育局 57280169
  木兰县教育局 57087450
  宾 县教育局 57983097
  通河县教育局 57427464
  巴彦县教育局 57522281
  延寿县教育局 53023784
  方正县教育局 57117222
  体育局:
  南岗区文体局 13234515326
  道里区文体局 13079650011
  道外区文体局 13703611950
  香坊区文体局 13603612158
  松北区文体局 13796051379
  呼兰区文体局 18346261713
  阿城区文体局 15846132745
  双城区文体局 13796177775
  平房区文体局 18903658037
  巴彦县文体局 13796713902
  木兰县文体局 13796768077
  通河县文体局 15134507122
  依兰县文体局 15246727567
  宾县文体局 15045456543
  方正县文体局 13154518188
  延寿县文体局 13244655789
  尚志市文体局 13836090007
  五常市文体局 13796741122
  工信局:
  道里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84520695
  道外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88945123
  南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82712884
  香坊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51895206
  平房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86781075
  松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88103698
  呼兰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57321783
  阿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53767120
  双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53110226
  五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55818025
  尚志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53325441
  巴彦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522652
  宾 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983023
  依兰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238662
  延寿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3022272
  木兰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087299
  通河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436161
  方正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57116677
  商务局:
  南岗区商务局 82737024
  香坊区商务局 55182781
  道里区商务局 84548096
  道外区商务局 88953898
  平房区商务局 82296231
  松北区商务局 84095262
  呼兰区商务局 56830377
  双城区商务局 53163409
  阿城区商务局 53753950
  尚志市商务局 56757006
  五常市商务局 53599062
  方正县商务局 18714703763
  延寿县商务局 53022732
  宾县商务局        57906600
  通河县商务局 57436306
  巴彦县商务局 57599000
  木兰县商务局 57083236
  依兰县商务局 57220681
  交通运输局:
  南岗区交通局 0451-86338088
  道里区交通局 0451-84286988
  道外区交通局 0451-88936147 0451-88936147
  松北区交通局 0451-84015353
  香坊区交通局 0451-51895860
  平房区交通局 0451-86502304
  呼兰区交通局      0451-57322560
  双城交通局     0451-53165711
  阿城交通局     0451-58854180
  五常市交通局 15946066177
  尚志市交通局      0451-53337221
  宾县交通局     0451-51771161
  通河县交通局 0451-57435964
  方正县交通局 0451-57103826
  木兰县交通局 0451-57087098
  巴彦县交通局 0451-57519033
  延寿县交通局 0451-53013881
  依兰县交通局 13634564455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岗文旅局 82706143
  道里文旅局 13603678234
  道外文旅局 17703617687
  平房文旅局 86811271,18903658037
  香坊文旅局 15043054122
  松北文旅局 88108879
  呼兰文旅局 15645162719
  双城文旅局     18845043215
  阿城文旅局 53722316
  五常文旅局     19845062666
  尚志文旅局 13796191888
  宾县文旅局 15945078822
  巴彦文旅局 13136677000
  方正文旅局 15146037177
  依兰文旅局 18145501516
  延寿文旅局 13144618567
  木兰文旅局 15846029882
  通河文旅局 13796141345
  哈尔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18346060848
  联系人: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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