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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监督司关于疫情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监督安函〔2020〕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三类人员”新考核和重新考核网络申报业务继续受理,现场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疫情期间到期需要重新考核的证书,有效期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各单位要依法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三类人员”教育和培训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要组织好职工教育和培训,提高素质和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水利部监督司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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