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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发行阶段企业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披露相关安排的通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发行阶段企业2019年年报和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披露相关安排的通知
(中市协发[2020]41号)


各市场成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指示精神,按照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相关自律规则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发行阶段企业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于注册发行阶段企业,在充分考虑投资人信息披露需要、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前提下,鼓励企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对于受疫情影响,在注册发行阶段按时披露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延期说明,同时原则上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披露。其中,注册阶段企业应于4月30日前披露延期说明,发行阶段企业最迟应与发行文件同步披露延期说明。延期披露说明包括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披露的详细情况(若除疫情以外还有其他无法完成审计的原因,也需一并披露)、预计可披露的时间(承诺财务报告将在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等内容。企业应根据表格体系涉及重要事项的信息披露表(MQ.7表或D.13表)披露重大不利变化。   三、为注册发行阶段企业提供信用增进的机构,应比照注册发行阶段企业执行。   四、有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如已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债务融资工具定期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安排的通知》披露延期公告,则注册发行阶段不用重复披露延期说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另有协议约定的从其约定。
  联系人:
  张晓珉010-66538241
  张嘉洋010-66538320
  王歌瑶010-66538017
  郭潇潇010-66539183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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