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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关于延期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公告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关于延期举行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公告


  为有效保障广大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内地和香港、澳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原定于2021年1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举行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延期举行。关于考试时间、交纳考试费时间、组织实施安排等事宜,将另行公告。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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