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中央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的工作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的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办字〔2021〕132号)


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结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局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合组会议研究,为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确保人员安全有序进(返)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进(返)京须持抵京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实施14天健康监测,满7天、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返)京人员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部门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二、国内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返)京。有员工或共同生活亲属从上述地区进(返)京的,要及时向部门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属地管控措施。   三、各部门单位要对进(返)京人员加强管理,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相关人员返京前居住地风险性质、监测期起止时间、历次核酸检测结果等。   四、各部门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来局人员信息统计,包括人员姓名、来离局时间、用餐情况、联系方式等。如果单日超过10人来局,应指定1名联系人,提前一天通过局疫情信息收集系统报送。   五、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加强自我管理,主动减少聚集,增强疫情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限度减少出京往来。   六、各部门单位要继续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强化联络机制,保持通讯畅通,发现紧急信息第一时间报告。
  上述措施执行时间至3月15日结束。根据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首都联防联控机制各项要求,动态评估防控政策,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