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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通知 已被修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在对前期医疗救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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